№ 2026.Jul.10-001

你以为国际法管不住强权?那是因为你盯着的是假靶子

原文:New Left Review 154, 2025

有一个左翼知识分子很喜欢的段子:国际法是什么?就是强大国家想遵守时遵守、不想遵守时无视的东西。每次美国绕过联合国发动一场战争,这个段子就会被搬运一次,搬运者带着一种"我又看穿了世界真相"的满足感。

佩里·安德森 2023 年在 NLR 发了一篇长文,把这个段子升级成了学术理论。他的判断干脆利落:国际法"既非真正意义上的国际,也非真正意义上的法"。联合国的主权平等原则是面纱,面纱下面是彻底的等级制。国际法院没有执行力,国际刑事法院只审判弱国。从苏伊士运河到越南到伊拉克,美国什么时候把国际法当回事过?

安德森是对的——关于他描述的那部分。科斯肯涅米在 NLR 154 的回应,开头也大方承认了这一点。然后他话锋一转:你批判的这些确实存在,但你只看到了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,而你的目光始终没有往下看。

水下面是什么?是一整套你每天活在其中、却几乎从不注意的法律基础设施。它不软弱,恰恰相反,它强大到无处不在。它不是被偶尔违反的——它就是统治本身。

法律不是规则,是一种语言

要从科斯肯涅米这里拿到真正的洞察,得先扔掉一个根深蒂固的误解:法律是一套规则,要么被遵守,要么被违反。

不是。科斯肯涅米说,法律是一种语言——一种把原始的现实翻译成"合法"与"非法"二元编码的语言。翻译过程用的词汇是"权利""义务""权限""特权"。

这个说法听起来抽象,但一旦你拿它去套现实,就会起鸡皮疙瘩。

一群人聚集在重兵把守的边界线外。在物理意义上,他们就是一群站着的人。然后法律的语言开始工作——他们变成了"寻求庇护者",试图穿越"国际边界",进入另一个"主权国家",申请一种叫"庇护权"的东西。这套翻译完成之后,你再看这群人,看到的就不再是人了,而是一组法律范畴的组合体。他们是"合法"还是"非法",取决于他们填的表格、走的程序、说的故事是否符合某套他们从未参与制定的标准。

边界本身也是法律的造物。没有法律,就没有"边界",只有一条线。是法律把那条线变成了权力的切面,切开了"可以待在这里的人"和"不可以待在这里的人"。

再看一个。一群衣着体面的人在一栋大楼里开会,讨论对某个国家的经济制裁。物理意义上,他们在房间里说话。法律翻译之后,他们变成了"代表",代表一个叫"欧洲联盟"的实体,行使一种叫"决定"的权力,针对一个叫"俄罗斯"的法律人格。整个过程的暴力性——制裁会让人饿肚子、缺药、死去——被这层法律语言过滤掉了,剩下一个干净、中立、程序正当的技术性决策。

法律的权力,在于它所蕴含的客观中立性内涵。当某事被用法律术语处理时,福柯所说的那些斗争与暴力的历史——法律起源于真实的战役、胜利、屠杀和征服——被搁置了,遗忘了。法律的真实就是它所是的,每个人都必须服从。

这才是科斯肯涅米最深的洞察。法律的力量不在于强制,而在于让它所规定的东西看起来像自然秩序。它把权力的痕迹擦干净,让你觉得世界本来就是这样运转的。

"去监管"是一个语法错误

如果你理解了上面这一点,科斯肯涅米顺手抛出的下一个论点就像是赠品——但它足够精彩,值得单独品味。

他说:严格意义上,不存在"去监管"这种东西

每次你移除一条监管规则,你不是在制造一片"自由的空白"。你是在确立一条新规则,授权某人去做之前被禁止的事。废除金融管制,不是"让法律走开",是用一套新的法律框架赋予金融资本新的行动空间。"去监管"和"再监管"其实是同一件事,只是宣传话术不同。

每一次移除监管义务,都伴随着确立一条规则,授权某人去做之前被禁止的事情。

这个论点的美妙之处在于它极其简洁,而且无法反驳。你举不出任何一个"去监管"的例子,不能被重新描述为"为另一方立了新规"。放松对银行的监管 = 给银行立了新的自由权。削弱工会的谈判地位 = 给雇主立了新的特权。法律从不消失,它只是换了服务对象。

安德森盯着的是前台,真正的统治在后台

回到安德森。他批判的那些东西——联合国、国际法院、多边条约——都是"公共的、外交家的法"。它们确实常常软弱,确实经常被强权操纵。左翼批评它们,像是在批评一家餐厅的前台服务太差。

科斯肯涅米请你绕过前台,走进后厨。

后厨里跑着的,是另一套法律机器:贸易法、投资法、债务管理法、知识产权法、金融监管。这些法律不软弱。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(ICSID)的仲裁庭可以判一个主权国家赔给跨国公司几十亿美元,而且能强制执行。WTO 的争端解决机制可能瘫痪了,但私人合同仲裁高效运转,而且全程保密。主权债务重组没有像样的法律框架?没关系,债券合同里的"集体行动条款"会替你把事情办了——条款的起草者是债权方的律师。

科斯肯涅米引用了 Katharina Pistor 的研究,把话说得更透:资本不是一种自然现象,它是法律的造物。一栋楼、一片地、一项专利,在物理意义上就是它们本身。是法律赋予它们"优先权"(破产时谁先拿钱)、"可执行性"(能被法院保护)、"可转让性"(能跨 jurisdiction 交易)、"通用性"(对所有人有效)、"可转换性"(能变成别的形式)——是这五个法律属性,把一个物理存在变成了"资本"。

公共国际法被一个广泛的不平等分配的私权利、权力和特权网络所补充,有时甚至被其覆盖。

所以当你盯着联合国安理会叹气"国际法真没用"的时候,一个跨国公司正通过 ISDS 仲裁庭从某个发展中国家抽走几亿美元的公共资金,仲裁依据是一份二十年前签的投资条约,条款由华盛顿的律所起草,仲裁庭设在华盛顿,适用的是华盛顿的法律。这个过程不需要安理会批准,不需要任何"公共"的程序。它安静、高效、合法。它才是真正的统治。

布鲁塞尔效应:连法律都是一种出口

科斯肯涅米还不满足于揭穿公法/私法的骗局,他进一步展示了法律是如何自我增殖的。

以欧盟为例。布鲁塞尔制定一套高标准的监管规则——数据保护、产品安全、环保标准。跨国公司如果想进入欧盟市场,就必须合规。而既然已经为合规投入了成本,它们干脆把欧盟标准当作全球统一标准来执行——反正做两套系统的代价更高。于是非欧盟国家的企业,从来没有投票选举过任何一个布鲁塞尔的官员,却被迫接受欧盟的法律秩序。

科斯肯涅米的语气在这里几乎是苦涩的幽默:

当此类"监管"由美国或欧盟等强大行为体产生时——后者以其臭名昭著的"布鲁塞尔效应"而闻名——很难不看到新殖民主义的含义。

"新殖民主义"这个词,过去指的是炮舰和总督。现在它指的是一份你为了做生意不得不签署的合规文件。连殖民都不需要亲自出面了,市场替你完成。

国家在这套体系里扮演什么角色?科斯肯涅米的诊断冰冷而精确:国家被降格成了"全球过程的本地管理者"。主权还在,国旗还飘着,议会还开着,但真正的规则在别处制定——在 ISO 的技术委员会里,在 OECD 的专家会议上,在世界银行的"营商环境排名"表格里。这些标准"形式上没有约束力",但它们和贷款条件、市场准入、国际声誉捆绑在一起,你敢不遵守?

权利话语:给了你词汇,拿走了武器

全文最精彩的段落之一,是对"权利文化"的剖析。这一段会让很多自由派读者不太舒服。

科斯肯涅米不否认权利话语有过进步的历史——七十年代,它是对抗威权政府的武器。但接下来的故事就不那么好听了。权利话语在全球扩散的过程中,把一切社会冲突都翻译成了"权利冲突"。言论自由对仇恨言论,安全权对隐私权,财产权对生存权。翻译完成之后,冲突就被送进了法院。

这正是问题所在。法院能给你的,只有"法律上可用的救济"。它不会给你结构性变革。当一场关于分配正义的社会运动被翻译成一组权利诉求,它就被装进了一个官僚渠道,输出端只能是一份判决书。判决书或许会判你赢,但它赢的是一个具体的、有限的救济,而不是对"造成这些权利侵犯的社会条件"的任何根本性改变。

更妙的是,权利的含义本身就是不确定的。它取决于法律机构如何"平衡"——而平衡的标准,往往就是那些机构的优先事项和偏见。权利起初是作为"凌驾性"的力量登上舞台的(德沃金说权利可以"压倒"多数派的偏好),但渐渐地,它变成了处理社会冲突的又一种行政词汇,从属于它本应约束的那些机构。

权利倡导将社会冲突引向法院等官僚渠道,其结果仅限于法律上可用的救济,而排除对造成最严重权利侵犯的社会条件的大规模变革。

这不是说权利没用。而是说,当你手里唯一的工具是权利语言,你其实被限定了能要求的范围。你被允许愤怒,但只能用法律允许的方式愤怒。

〔编者按〕 科斯肯涅米的分析到了这里,其实已经触及一个比法学更深的政治判断:建制派的改良主义,注定会走人官僚主义的陷阱。这套精密运转的法律体系,最擅长的事情不是解决冲突,而是拆解冲突——把一场关于谁该拥有什么的不可调和的对峙,掰碎成无数个可以诉讼、可以调解、可以"平衡"的微小案例。每一个案例都给你一个说法,加在一起却什么也没改变。烈火烹油的革命激情,就这样被化解成温水煮青蛙式的无可奈何。你以为你在通过法律争取权利,其实你只是在帮这台机器证明它还能运转。

法律帝国:没有皇帝,但无处不在

科斯肯涅米最后借用哈特和奈格里的"帝国"概念,给这套体系起了个名字:法律帝国

它不是从单一中心向外辐射的权力,没有皇帝,没有指挥塔。它是一个层级化的网络,权力嵌入在专业知识里——贸易法专家推动更多贸易,环境专家推动更多保护,安全专家推动更多监控,人权专家希望减少监控。每个专家都真诚地相信自己的项目应该成为全球项目。他们没有串通,他们甚至经常互相吵架。但他们的共同点在于:他们都说同一种语言(法律),都指向同一个方向(更多法律化、更多技术治理、更少政治争议)。

这个帝国最厉害的地方在于:服从它对任何单个行为体来说都不是可选的。你不能选择退出全球贸易法体系,就像你不能选择退出引力。你可以反对某条具体规则,但你反对的方式只能是援引另一条规则。法律帝国的边界,就是可想象的政治行动的边界。

特朗普的悖论

文章结尾收在了特朗普身上,这是一个出人意料又恰到好处的落点。

从 2025 年回望,九十年代那个国际法的黄金时代似乎正在落幕。WTO 瘫痪了,多边条约的生产线停了,美国在攻击和无视国际机构。看起来像是"法律帝国"正在瓦解。

科斯肯涅米说:且慢。

是的,它依然存在。将特朗普推向总统位置的一切,都是由法律发起、协调并付诸实现的。

特朗普反对"国际法治",但他不反对法治。他的每一次行动——行政命令、旅行禁令、关税——都在美国法律框架内,都会被法院审查,都通过法律程序实施。他攻击的是特定种类的法律(国际公法、人权条约),依赖的是另一特定种类的法律(财产法、合同法、移民法)。后者恰恰是科斯肯涅米整篇文章论证的那套"法律基础设施"的核心。

然后是全文最具颠覆性的一句:

威权主义者也有他们的法治。你可以有充分的理由憎恶它,但取消它作为"法"的资格,将是一个分析上和政治上的错误。

这句话会刺痛很多人。因为自由派长期把"法治"当成自己的专属徽章,好像法治天然等于人权保障和权力制衡。科斯肯涅米说:不。法治只是一种特定的法律秩序,它服务于特定的分配结果。威权主义者的法治保护财产权、执行合同、维持秩序——只不过它不保护不服从者的权利。两者都是"法",只是服务于不同的主人。

所以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"有没有法治"。问题是科斯肯涅米文章最后那句:

谁,必须屈服于谁的法律真实?

这不是一个修辞问句。它有具体的答案,写在你的劳动合同的条款里,写在你每天点击"同意"的用户协议里,写在你国家的债务合同签署地的管辖权条款里。答案不在联合国大厅,不在国际法院的庭审记录里。它在你从未读过、却每天受其约束的那些文字之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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